肾脏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4-02-25 点击数:


 总则

1.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肾脏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试剂的使用,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正常运转。

2.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涉及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3.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4. 在发生本制度没有明确,而涉及仪器、设备的所有行为时,解释、执行权在实验室。

 日常管理

1.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2. 进行实验中必须穿实验服及相关防护具,保持实验服常洗常晒。

3. 原版仪器、设备及资料、软件一律不外借。

4. 避免在实验台吃喝事物,避免在实验室接打电话及大声喧哗,保证实验室环境的相对安静。

5. 不得将与实验室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6. 实验室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仪器设备管理

1. 仪器要按照要求分类、编号、入账。仪器存放要定厨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需要订购的仪器应向老师申请,由老师同意进行调配。

2. 保管注意防尘、防震、防潮。尤其精密仪器应有仪器罩套。电器一般置于平稳坚固的工作台上。

3. 购置、调拨的仪器必须在半个月内由专人验收,及时入账入库,以便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和相关厂家进行联系。

4. 各实验室内仪器尤其是大型贵重仪器要建立专人负责制度。仪器设备责任人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建立,负责编写仪器作业指导书,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质量控制、日常保养及记录,负责监督仪器的周期性保养维护并记录。

5. 对于贵重仪器应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每次使用均逐项记录明细,规范填写,定期检查。

6.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通过考核方能上机操作。

7. 对于需要预热的实验仪器设备,一定要提前预热并进行登记。对于不常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通电,检查其使用状况,每期末统一进行维修保养。对于有时间限制的仪器(如荧光显微镜开机半小时后才能关机、有汞灯最长使用时间期限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少开仪器或集中一起使用。

8. 对于需要校正的仪器,要由工程师出具仪器检修校准报告,明确仪器运转良好后方可使用。检验合格获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由设备负责人负责贴上状态标签。

9. 爱护实验设备,按照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凡不按照操作规程及损坏仪器或造成资源浪费损失视情节轻重进行协商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10. 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对损坏的仪器应及时报告老师并联系修理,各种仪器设备应按耐用年限,逐年折扣,核减固定资产。

11. 仪器设备由于长期使用,已达到耐用年限,技术性能已达不到技术指标,没有继续使用和修复价值,可提出报废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

12. 对外来人员借用实验仪器,应先向相关老师申请批准,有操作人员从旁边指导,方能上机操作并做好使用记录。

13. 公用的仪器设备使用时协调顺序,完成实验后整理干净台面,带走各自药品器具。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电源开关置于“关闭(OFF)”状态,用仪器套罩住。

 试剂耗材管理

1. 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试剂耗材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账目,专人管理,每月做出消耗表,每季度做出结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2. 实验室所用试剂均要做到货物正宗,有批准文号,可以溯源。自配试剂要严格校正后再使用。

3. 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

4. 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5. 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有黑纸包裹,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6. 试剂、耗材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接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特殊情况应获得相关老师的批准。

7. 各种试剂耗材建立请领消耗、破损遗失记录,对大型器皿学期末应进行盘点清理。

8. 冰箱内的物质要摆放整齐,及时整理,每季度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整理,尤其对超低温冰箱内的物质要标示清楚,并进行有序的除霜工作。

9. 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染菌后应严格高压灭菌,不得乱弃乱扔。

附:试剂药品管理规则

1 试剂药品贮存规则

1.1一般试剂药品

 1.1.1一般试剂药品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要远离电源。

 1.1.2试剂放置温度要根据试剂药品的要求,分为常温、4-8℃和4℃以下。

 1.1.3在贮存试剂时,要登记试剂的效期。

1.2危险性化学药品

1.2.1危险性化学药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

   1.2.2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1.2.3挥发性药品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1.2.4强氧化剂不宜受热与酸类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他物质燃烧或爆炸。

 1.2.5易爆炸性的药品应放置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2 易腐蚀试剂的使用规定

2.1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性的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紧塞瓶塞。

2.2对液体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2.3取用液体试剂时,应将试剂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试剂瓶中吸取,用完剩余试剂不能倒回试剂瓶内。

2.4倾倒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不可与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可使瓶塞张冠李戴。

3 受化学药品伤害的处理

3.1皮肤受强酸或其他酸性药品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

3.2皮肤受强碱或其他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

3.3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多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

3.4碱性物质溅伤眼睛后,应立即以洗眼器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防止感染。

3.5强酸溶液溅伤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请眼科医生处理

环境与卫生管理

1. 办公环境应与实验环境分开,以确保良好实验条件。

2.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休息室内应与其他同学征得同意。

3. 实验室通道、门口、走廊内不能堆放杂物。

4. 工作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者废物箱内,保持工作台整洁,细胞间实验后把各自废物品带离细胞间。

5. 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导入废液缸或指定容器中,其他废物不得随地乱抛或导入水槽中。

6. 提高维护实验室卫生的自觉性,对违反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严肃处理。

安全管理

1. 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 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 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在场。

4.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 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接触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 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应迅速切掉电源,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内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 佩戴隐形眼镜的同学要特别注意用眼安全,放置试剂溅入眼睛而造成腐蚀。

11. 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器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2. 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活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3. 实验室最后离岗人员要负责检查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4. 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15. 休息区与实验区要严格区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16. 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l 普通伤口:以生理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l 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l 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的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努力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署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本实验室所购买的或者发现创造的菌株、质粒及细胞库不得随意赠与或者转让实验室以外的人员,必要时与老师沟通并留下书面证据。对于离开本实验室的研究人员,不得带走实验室所有的研究材料,要确保完成交接工作。对于借用实验室的研究材料并发表文章的其他实验室人员,必须在文章里署名材料来源于肾脏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3.鼓励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以实验室名义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组织、联络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来室讲学、交流、合作。

4.实验室实行以固定首席研究员(PI)为主的少量固定人员以及流动和兼职方式相结合的PI人员的方式。

5.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协助遴选、推荐、招聘重点实验室主任与副主任,由实验室主任全权负责实验室,包括监管学术委员会等。

6.实验员负责实验室仪器的常规管理工作,参与仪器设备的维修、参与实验方案的设计和一般实验装置的改进与研制,做好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帐、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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