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措施

作者: 时间:2024-02-25 点击数:


1 目的

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所有医疗废物的处理。

3 工作程序

3.1 医疗废物分类

3.1.1医疗垃圾(黄色袋)与生活垃圾(黑色袋)分类放置,严禁混淆放入,实验室内医疗废物放置固定位置,标识醒目。

3.1.2 医疗废物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小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到感染性废物,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2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

3.2.1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性废物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并填写《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登记表》,再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3.2.2 医疗废物由医院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实验室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应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及专用运送工具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3.2.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对包装物进行认真检查,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容器或包装袋。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盛装量不得超过3/4,封口密闭,防渗漏。

3.2.4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检查包装物和容器的封口是否符合要求,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一旦发生意外,立即上报感染办,启动紧急处理预案。并交接填写实验室制定的《医疗废物收集清单》。

3.2.5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职业性伤害。

3.3.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3.3.1锐器  使用后置一次性使用利器盒内,当达到容量3/4时,将利器盒进行封存,并按照规定的收集时间送至医学院实验中心指定存放室,再有实验室中心送至黄石市团城山骨科医院进行统一处置。

3.3.2废弃的污物  置黄色医疗垃圾袋内,高压灭菌后按照规定的收集时间送至医学院实验中心指定存放室,再有实验室中心送至黄石市团城山骨科医院进行统一处置。

4参考文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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