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制度

作者: 时间:2024-02-25 点击数:


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暴露

为了保障我实验室实验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实验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传染性疾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 定义

   实验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其在实验室工作中,被传染性病毒和微生物(如HIV、肝炎病毒等)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粘膜或误入呼吸道、消化道、或被含有病毒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从而可能被病毒或微生物感染乃至致病。

2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仅适用于本实验室实验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3 危险性评估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对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原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以便采取恰当的应急处理措施。

3.1暴露级别

根据暴露源(含有病源的体液、血液或者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器械、物品的接触方式不同,可将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3.1.1一级暴露: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粘膜,或误吸入呼吸道、消化道,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3.1.2二级暴露: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粘膜,或误吸入呼吸道、消化道,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剌伤或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序较轻,为表皮擦伤或针剌伤。

3.1.3三级暴露:暴露源剌伤或割伤皮肤,且损伤程序较重,为深部伤口或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或误吸入呼吸道、消化道的暴露源较多者。


暴露源与暴露者情况互为因果,具体判断参阅下图:

4 暴露源病原载量水平

4.1经临床诊断或实验室检查,暴露源病原学阳性或抗体阳性,但滴度低,且暴露者无临床症状,相关检验数据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4.2 经临床诊断或实验室检查,暴露源病原学阳性或抗体阳性,且滴度高,暴露者有明显临床症状,相关检验数据异常者,为重度类型。


4.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传染病患者,为暴露源不明型。见下图:


5 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

肾脏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实验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处置单

5.1职业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5.1.1 确定暴露级别:根据职业暴露者与暴露源(患者的血液、体液或被其污染的医疗器械、物品)的接触方式的不同,按图1确定其级别。

5.1.2确定暴露源病原载量水平:明确暴露源病原载量水平是职业暴露后预防、急救、治疗用药的关键。应通过咨询临床了解暴露源患者的诊断及临床症状,再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按图2确定暴露源头严重程序。

科室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号码


职业


暴露时间:年月日时分

暴露方式:(1)锐器伤(2)破损皮肤接触(3)黏膜接触

暴露源情况:(1)艾滋病(2)乙肝(3)丙肝(4)梅毒(5)无传染性(6)不明

局部处理:(1)挤血(2)冲洗(3)消毒(4)未处理

职业暴露经过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当事人签名:

       

感染性疾病门诊处置意见

签名:

       

预防接种

签名:

       


5.1.3 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理

立即请临床医护人员协助处理并作预防性治疗

a.紧急局部处理

用肥皂水反复清洗沾污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粘膜或漱口。

如有伤口,反复轻轻挤压,刺激损伤处出血,再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b.预防性用药

预防性用药应在发生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也应实施预防性用药。

根据暴露源病原的不同确定药品,按以下方案处理,见附表1。

附表1   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的处理方案

暴露级别

暴露源级别

预防性用药推荐处理方案

1

1

不一定使用职业暴露预防急救措施,可由职业暴露者本人决定

1

2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2

1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2

2

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3

1或2

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不明

不明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注:(1)基本用药程序:常规药常规治疗剂量。

2)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另加特效药常规治疗剂量。

③ 职业暴露后72小时内,尤其是获得了新的暴露情况或源患者资料时,应考虑对暴露者进行评估,并调整用药处理方案。

c.急救后处理

d.进一步咨询和处理

介绍并协同已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到相关专业传染病防治机构进一步咨询

和处理。

e.专业治疗

对职业暴露者经应急处理后,必要时应将受伤者转入专业传染病治疗机构或病房作免疫注射及急救处理治疗。

6应急后处理

6.1事故登记

建立职业暴露登记制度,发生职业暴露事故后,要及时填写《职业暴露个人个案登记表》

6.2事故报告

6.2.1 小型事故(小的损伤或一级暴露)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措施报院预防保健科、院感办及主管领导。

6.2.2 重大事故(严重损伤或二级以上暴露)在紧急处理的同时除报告院预防保健科、院感办及主管领导外,主管领导要立即派专家到现场对处理进行具体指导,并由预防保健科立即向所在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24小时以内)开始预防用药。

6.3监测

6.3.1重大事故中的暴露源要尽快查明病原种类,以利暴露者的预防和治疗。

6.3.2 暴露人员在暴露后按感染病原的种类不同,适时进行病原学或抗体的监测,通过治疗使其转阴。

6.4保密

无论重大事故或小型事故,单位和个人对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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